校内各单位:
根据《3354cc金沙集团职称初定办法》(南理工字〔2023〕46号)文件要求,我校进行2023年度第二批博士研究生初定讲师职称工作,请各单位按照附件1要求填写《2023年第二批博士初定讲师考核认定汇总表》,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、盖章后,于2024年1月5日17:00前报送至职称科(行政楼403室),逾期不再受理。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(rsc01@nyist.edu.cn)。
一、申请认定人员报送材料清单:
1.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2.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
3.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
4.直接认定表一式三份。
5.个人业务总结1份。
二、要求
1.申请职称初定人员,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,申报专业参考专业设置目录(附件2)。
2.申请认定人员登陆http://218.28.8.46/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→业务专栏→人才评价开发(职称)→职称申报系统→申报用户登录,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,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,修改密码后按要求录入个人基本信息,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提交,并按要求双面打印直接认定表(一式三份)。所录信息内容必须真实、客观、有效,若有虚假,一经查出将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责任追究。
3.网报完成后将报送清单中要求的所有申报材料用档案袋装好,将申请人员单位、姓名、申报职称、联系电话标示于档案袋上,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职称科。
4.交材料的同时缴纳评审费150元(豫价费字〔1997〕180号)。申报人员到下面指定银行交款(需备注职称评审费),凭缴款单到校财务处兑换收据。为便于财务核账,请申报人员于2024年1月9日集中缴费并兑换收据。报送材料时同时出示交费收据。
名称:3354cc金沙集团
账号:41001541310050002269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工南支行
附件:1.2023年度第二批博士初定讲师考核认定汇总表
2.专业设置目录
人事处
2023年12月29日